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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组织向党组织
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,其基本程序是:
1、做好推荐前的教育
采取各种形式普遍地对团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,帮助他们提高思想政治素质,坚定共产主义信念,了解党的基本知识,端正入党动机引导团员自觉地以党章为镜子,认真对照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是否达到党员标准,不断克服缺点和不足。
2、确定推荐对象
对申请入党的团员,团组织建立档案,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,在征求党政部门、党员和团外青年的意见基础上,确定为推荐对象,使推荐对象团员佩服、群众称赞、党组织满意。
3、积极培养、定期考察
对被确定为推荐对象的团员,团组织要与党组织、党支部联合制订培养计划和措施,每季对其进行一次全面考察,并形成考察意见,经团委会通过后,及时与被考察人谈话,指出优缺点,使其明确努力方向。
4、及时推荐
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,对已达到推荐标准的,及时向党组织提出推荐名单和详细的考察材料。其具体方法为:(1)召开团员大会,对照推荐条件,由团员进行民主评议,结合平时考察情况,确定向党组织推荐的名单;(2)填写《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》一式三份,并附考察材料,报上级团组织审定;(3)经上级团组织进一步考察审定和签署意见后,由
团组织向被推荐人所在的党支部正式推荐。
5、做好推荐后的培养和考察
团支部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后,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,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和考察工作,并将培养情况和考察意见向党组织汇报,共同做好推荐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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